招标信息

宜章县国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运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30

宜章县国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运营)工程总承包招标

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宜章县国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运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宜发改批[2025]84 号、宜招标核[2025]5

号,建设单位为宜章中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自筹,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00%。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宜章县国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

计施工采购运营);

1.2.2
1.2.3

建设地点:宜章县五岭镇留军村;
项目基本情况:总投资 2553.5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68014.6m2(约 102 亩)。新建

专业训练塔建筑面积 760 平方米,新建停车泊位 99 个(其中大车位 12 辆,含消防车位停车位 3 辆,充电桩车位 4 辆),绿地率 35.05%,包含土建工程、装饰安装工程、设备采购、专业场地建设、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等以及教学区、生活区改造配套、配备食宿、教学等器材设备;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240 天(含设计周期 30 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运营)模式,运营期设运营年限为 3 年。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单位进行一次性公开招标,确定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单位后,开始实施。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运营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标准:

1.5.1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2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1.5.3 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 80 号令执行

1.7 运营实施内容
1.7.1 本项目运营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本项目为中标方全额投资建设并为经营性项目,能产生运营收入,中标方需定期上缴部分运营收入至业主方或业主

指定机构,以覆盖项目的投资成本及利息并满足业主方的合理利润。自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

之日起,中标单位需承诺中标后第一年需上缴 100 万元人民币给业主方或业主指定机构。一年后每年递增 5%(50%+5%+5%....),直至在运营期内完成还本付息,每年足额交纳, 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联合体中各承包人对应交纳的运营收入承担连带责任,即当不能

按期交纳运营收入的,各承包人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方有权向任一联合体中的承包人主

张运营费。中标人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中标方的运营合同关系,

另行与其他运营方合作,并向联合体任何一方追索赔偿责任;

1.7.2 运营质量: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在运营期满后需保证业主指定运营团队能顺利接手该项目运营工作,保证该项目无缝运营。运营期满后,移交标的物等应得

到维护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7.3 运营资产权属:本项目改造内容清单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运营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形成的资产,资产归属权为本

项目业主,中标人仅在运营期内对项目资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

1.8 招标控制价:12246400 元(其中工程费用:12059900 元,施工图设计费 186500 元(包含本项目涉及专项施工图设计))

2.资格要求

2.1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师执

业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

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

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①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

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未在其

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③运营经验:运营团队不低于 3 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

明)。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05 月 01 日起……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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