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永康镇海转片区村庄功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30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登录后查看) |
标段名称: | 永德县永康镇海转片区村庄功能提升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5-21 09: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21 09:00 |
开标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65.7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水源地布置取水口;布置动力管、引水管、提水管;新建部分供水管网;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详细内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永德县永康镇海转村和送归村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 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4.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应有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4)信誉要求:①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②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5)业绩要求:无(6)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 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项目的主要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7)拟配备项目组成员要求:其它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4.2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注:招标人有权核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流水,若发现挪用或拖欠,可暂缓支付工程款直至整改完毕)(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肆万元整(¥40000.00元)。(登录后查看)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5-21 09: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