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八事业部弃土场稳定性评估服务(汾石高速LJ3分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邀请书招标公告
2025-04-30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八事业部弃土场稳定性评估服务(汾石高速LJ3分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包含服务费、评估费、6%的增值税专票发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
标包 | 项目内容 | 服务内容 | 单位(项) | 限价金额(元) | 备注 |
一 | 弃土场稳定性评估服务 | K44+001.87、K44+200.46、K45+002.16、K45+203.32、K52+800对5处弃土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植被覆盖、堆土量、堆土高度、堆土方式等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稳定性评估报告 | 5 | 315000 |
2.2 供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出具稳定性评估报告。
2.3 供货/服务地点:汾石高速LJ3分部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相关规范要求;服务过程中配合甲方与本项目相关的申报工作;成果文件以纸质报告形式,交付稳定性评估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项目确认要求: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5月8日12时00分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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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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