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远银盏温泉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木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9
一、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招标项目名称:清远银盏温泉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木屋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9970950.00元。

四、数量:1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房型数量

软硬装总计金额

单位

1

竹林客房造型一

4

1439860.00

2

竹林客房造型二

6

2602350.00

3

竹林客房造型三

7

2800420.00

4

竹林客房造型三公共休闲厅

2

869900.00

5

竹林咖啡屋

1

1042650.00

6

景观公共区域

1

754420.00

7

休闲平台|场景打造

5

355250.00

8

公共区域

1

106100.00

统计:

9970950.00

备注:采购的房型数量以业主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90日历天。

5.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的,按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6.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函。

6.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近3年未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七、获取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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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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