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汽轮机改造EPC总包项目招标,招标人为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汽轮机改造EPC总包项目。
2.2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汽轮机改造EPC总包项目(包含原设备保护性拆除、基础改造、新蒸汽管道及排气管道安装保温、新汽轮机及配套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等直至投产运行的所有工作,数量及规格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包。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发电机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销售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具有符合本次项目安装资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可以自行安装,没有安装资质的,安装部分应委托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安装。投标文件附安装单位名称及其安装资质证书;
3.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汽轮机参数不低于额定进汽压力为4.3MPa(a),进汽温度为440℃,排汽压力为0.98MPa(a),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汽轮机改造EPC总包业绩,并附上业绩单位的联系方式(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履约时间、内容等合同关键页,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要求所需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审查确认。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可能导致投标人废标。
4.投标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9时00分到2025年5月8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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