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炉耐火砖更换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301.采购范围及要求
1.2 工期/服务期:投标方须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气化炉耐火砖更换并清理现场卫生,交付招标方使用,服务期限为一年。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气化炉耐火砖更换完成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项,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不足部分投标方应在5日内足额补齐,同时质保金不再退还。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电汇。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和分项报价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3.1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煤化工四喷嘴气化炉耐火砖砌筑业绩)。
3.2其他人员要求:筑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架子工操作证、高处作业证等)且业务熟练,满足现场作业的要求;砌筑工人必须熟悉各种耐火砖的基本性质,了解耐火砖砌筑的工艺流程;能够根据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砖块的切割和打磨,粘合和浆料的制作和搅拌等工作;熟练掌握砌筑技术和工具使用,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能够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6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