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永线三合阀室--外环双福阀室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璧山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璧山区 项目规模:新建天然气输气管道24.4千米,起于西永线输气管道三合阀室,止于外环管网双福阀室,新建三合输气站,大石岗阀室,改造双福阀室和江津清管站,新增用地0.35公顷。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4.0MPa,设计输气能力7x108Nm3/a,管道规格426x8,管材采用L360M PSL2螺旋埋弧焊钢管。配套建设阴极保护、防护等安全保护设施。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E23021725GZ0003 项目名称: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西永线三合阀室--外环双福阀室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璧山段)(第二次) 招标内容和范围:西永线三合阀室--外环双福阀室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璧山段)沿线管线土建及安装,本次招标管线长度为14.4公里,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交货期/工期:工期要求: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长输管道安装GA2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含换证期间内历史颁发的有效同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提供以上资质的有效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设计压力为4.0MPa及以上、管径为426mm及以上且管线长度为7000米及以上的国内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或交)工验收证明(或证书)。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显示设计压力、工程规模、管径、工程类别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或交)工验收证明(或证书)为准。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月起连续不少于6个月))
4.安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7.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月起连续不少于6个月))
(3)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二卷投标文件格式)。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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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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