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市文旅康养集团不良债权清收代理专项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2025-04-30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市文旅康养集团不良债权清收代理专项服务采购。

3.采购人: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预算金额(基础服务费+其他服务费)

2.1基础服务费(17宗债权总基础服务费)¥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债权审核和尽职调查、法律文件准备和程序启动、常规催收与案件管理、财产保全与执行准备、风险分析与策略制定、基础行政支持、供应商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和催收通知、参与办理不良债权资产相关文件移交、代为变更申请执行人、代理诉讼、代理执行程序(含中介案件恢复执行、诉讼案件提起诉讼等)、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等变更手续、符合案件事实法律规范下的租金回转等。(2)按阶段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基础服务费的50% ;2.恢复执行50%以上的案件,并实现1000万元的回款或资产抵偿后支付基础服务费的20% ;3.实现3500万元以上的回款或资产抵偿后支付基础服务费的30%。

2.2其他服务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要求第二点服务清单中风险代理费用比例。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广元市文旅康养集团不良债权清收代理专项服务采购。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供应商没有收回款物时只收取基础服务费,不收取其他服务费,待代理有成效时再按约定比例收取其他服务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官网(https://swuee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含)至今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2.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行业主管机关2023年度考核记录合格。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未受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的处罚、处分。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至2025年5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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