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机械、电气、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30
1.招标条件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机械、电气、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46982.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39341.04万元;建设规模: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总用地面积84846.7平方米(约127.27亩),新建总建筑面积65012.24平方米,新建粮食总仓容20万吨(按小麦仓容计,下同)。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储区,包含浅圆仓12栋(仓容10万吨)、散装平房仓10栋(仓容10万吨)以及提升塔、塔架和仓间罩棚等;辅助生产设施,包含机修间、机械库、一站式服务中心、消防水池等;辅助管理区,包含综合用房、倒班宿舍、门卫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松阳县斋坛乡货运大道东侧、站前大道北侧。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机械、电气、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图纸和“技术规格书”所示全部内容,包括粮食进出、储存、质检等相关机械、电气、控制系统的详细细化(含提供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全部详细细化图纸,所有系统软件的采购及应用软件的编制)、制造、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和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后的所有服务,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5802.1832万元(其中含税暂列金280万元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2.4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但须与土建施工工程同步,配合土建总承包单位,同时不影响其它工程的施工进度。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2.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8.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8.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A类合格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以竣(完)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内容须同时满足①包含输送类机械设备、电气及控制设备,缺一不可;②包含设备供货;③包含设备安装);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完工证明[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业主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完工证明;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项目负责人资格未执行注册制情况下选用),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2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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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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