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省行物资搬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省行物资搬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SS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物资搬运包括但不限于机具设备、公共场所物品、家具、各类凭证档案资料等。服务内容包括市内、省内、国内两地间的物资搬运,以及省行本部(含方山)办公楼内部物资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供应商须对所有服务项目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服务期限:拟采购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供应商须拥有不少于1辆1.49吨的轻型厢式货车。(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万(含)以上搬运装卸、搬家服务的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中须至少包含和本项目类似的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日期、及签署页等关键内容。如合同无法体现总金额,可提供对应的搬运发票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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