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龙阳镇彭河村村东河滩地85亩土地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2025-04-301.转让方(权利人): 滕州市龙阳镇彭河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划分:本项目分 1 个标的,有关要求详见以下标的清单。
项目 编号 |
NC37048120C20250687G |
项目名称 |
滕州市龙阳镇彭河村村东河滩地85亩土地出租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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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面积 |
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
起始价 (元/亩/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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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37048120C20250687G001 |
滕州市龙阳镇彭河村村东河滩地85亩土地出租项目 |
亩 |
85 |
2025年5月13日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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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5(工作日) |
保证金截止:(以到账为准) |
幅度:1元/亩/年 |
租赁期:三年 付款方式:一年为一个交付周期,合同签订时交付第一年租金,以后的租金按照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则,于每个交付周期开始前30日支付下一次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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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备案编号: / |
资产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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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评估报告: |
评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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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事项声明: 1.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竞得人)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竞买人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竞买人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
3.标的位置: 滕州市龙阳镇彭河村
4.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5.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05 月 12 日止。
6.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要求: 正常使用 。
7.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是 √否
8.项目基本概况:
滕州市彭河村村东河滩地85亩,400.00元/亩/年。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在办理注册等相关工作。
3.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保证金以标的为单位交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
4.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5.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成交后由转让方组织审核。
三、竞买流程
(一)竞价报名
公告时间: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0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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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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