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年特种设备维护维修改造及加热炉设施维护维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4-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年特种设备维护维修改造及加热炉设施维护维修服务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现有加热炉72台,其中博孜油气运维中心有36台,在用30台;大北油气运维中心有36台,在用29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相变加热炉》、《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锅炉/加热炉燃油(气)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要求,为保证加热炉、热水炉、导热油炉的合法合规及完整性,需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加热炉、热水炉、导热油炉的故障及时处理、维修改造,保证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

2.2 招标范围:

(1)每月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所有加热炉、热水炉开展一次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全覆盖,含后期新增的加热炉、热水炉);接甲方通知后到场处理故障,以保证所有加热炉安全平稳运行;巡检维护人员实行走动式管理,可不常驻博大;运行维护内容见附件。

(2)根据甲方指令,开展加热炉、热水炉;锅炉(导热油炉)及其它特种设备的大修及改造工作。

(3)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具体工作量以甲方书面委托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2.4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和温宿县。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应包含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1)至少配备队长(兼职安全员)1名。

(2)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电气、仪表或自控类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

(3)至少配备修理工2名。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至少1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作业证书G1(2020年以前取证在有效期内的,作业类别为G2的仍有效),可重叠持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资质证件扫描件;(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

3.3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锅炉或加热炉设备设施改造或维修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4 QHSE 要求

3.4.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4.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6 其他

3.6.1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3.6.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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