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加热炉烟气排放检测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第三采油厂2025年环境监测计划,需对第三采油厂油区范围内站库加热炉烟气排放进行检测。 招标范围:按照第三采油厂2025年环境监测计划,对第三采油厂油区范围内站库加热炉烟气排放进行检测(5项分析项目,分别为氮氧化物、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烟气)黑度、一氧化碳),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项目预算金额:28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服务商5名。工作量划分:第一名负责吴起、新寨、桐寨,预算金额74.9万元;第二名负责盘古梁、郝坨梁,预算金额68.38万元;第三名负责五一区、五二区、虎狼峁、生产保障大队,预算金额66.73万元;第四名负责油一区、油二区,预算金额42.33万元;第五名负责大水坑、红井子,预算金额35.66万元。
项目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属油气生产区域内(盐池县、定边县、靖边县、吴起县、志丹县)。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或者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但开票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计)具有与本项目类似(指锅炉加热炉烟气检测业绩或含锅炉加热炉烟气检测内容的综合环境监测业绩)的业绩,至少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须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证)。 资质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附表中能力范围(类别(产品/项目/参数))须包含氮氧化物、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提供附表时只需提供与上述要求相关的附页,供应商应对相关条目进行划框或划线标示) 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14)的中标人(准入服务商),名单详见附件。 人员要求:至少为本项目投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5人,人员互相不得兼任。所有拟投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2025.03-2025.05)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含养老,提供材料不全的不视为拟投入人员,退休人员不视为拟投入人员)。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但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需要)均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5月07日……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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