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氧氮氢分析仪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1.1项目名称: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氧氮氢分析仪招标项目
1.2项目编号:G(登录后查看)
1.3招标人: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
1.4(登录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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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氧氮氢分析仪招标项目 | 1 | 台 | 450000.00 | 元 | 30天 | 沈阳市辽中区浦西街道北六路1号 | |
备注 |
01: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
(5)业绩要求:/
(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有采购设备生产厂家授权或针对此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2)投标方须保证对需求方的信息进行保密,且与需求方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7时30分到2025年05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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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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