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湖北省分公司寄递业务投递及县市内部处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5-04-3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HR

2、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分公司寄递业务投递及县市内部处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批)

3、采购内容:宜昌、咸宁市分公司城区揽投部寄递业务投递服务及其所辖相关县市包快类邮件内部处理服务;鄂州、潜江市分公司投递服务,预计年度外包业务量11926.24万袋件。

4、采购预算:4885.66万元/年(不含税,不含旺季补贴)

5、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

外包范围

预估业务量

不含税年外包费

预算(万元/年)

各标包不含税预算(万元/年)

标包一
宜昌

城区揽投部快包和特快类邮件的投递全流程作业

2778.787万件

1819.64

2304.94

9个县市处理中心包快类内部处理外包

3837.92万袋件

485.29

标包二
咸宁

城区揽投部快包和特快类邮件的投递全流程作业

1926.8万件

1369.91

1689.75

5个县市处理中心包快类内部处理外包

2155.68万袋件

319.84

标包三
鄂州

城区揽投部快包和特快类邮件的投递全流程作业

886.75万件

633.58

633.58

标包四
潜江

城区揽投部快包和特快类邮件的投递全流程作业

340.29万件

257.39

257.39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但根据标包顺序最多只能中得1个标包,在其它标包则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最高限价:本项目将各标包预算以及各阶梯单价限价设置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任一限价的,或单项环节报价没有逐级递减的,都将被废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期限:采购结果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第一次签订合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到期评估合格后续签一年,但若遇集团公司或省分公司业务外包政策重大调整的,合同将不再续签。招标人每年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可按合同条款解除。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本项目特设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2)投标人应符合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自2022年1月1日起年度或连续12个月以内单项合同金额标包1:800万元、标包2:550万元、标包3:200万元;标包4:90万元及以上的包裹快递类投递项目业绩。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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