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矿井浓盐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制碱小试及中试试验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炭技术公司矿井浓盐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制碱小试及中试试验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庄煤矿、核桃峪煤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隶属华能陇东能源基地煤炭板块,产能合计1600万吨/年。核桃峪煤矿于2022年3月建成投产,新庄煤矿于2023年12月实现联合试运转。根据煤矿预处理水出口水样水质全分析结果,两矿水质悬浮物含量较低,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4700 mg/L),属于高矿化度矿井水。钙(213.38mg/L)、镁(125.76 mg/L)离子含量高,处理难度大。响应环环评(2020)63号文件要求,2021年核桃峪煤矿开展华能陇东2×1000MW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矿疏干水深度处理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将矿井水深度处理产生的浓盐水经过除硅和澄清过滤后经螯合树脂离子交换器软化后进蒸发结晶系统,并于2023年开工建设,建设完成后蒸发结晶拟产生副产硫酸钠、氯化钠和杂盐。2022年,新庄煤矿开展矿井水地面处理站外排水深度处理及浓水零排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将矿井水深度处理产生的浓盐水经过分步软化预处理、多级浓缩处理后进蒸发结晶系统,目前正在施工阶段,建设完成后蒸发结晶拟产生副产硫酸钠、氯化钠和部分杂盐。浓盐水零排放终端产生的副产盐主要为硫酸钠,其中核桃峪煤矿硫酸钠产量拟为96 t/d,新庄煤矿硫酸钠产量拟为124.8 t/d。但是目前工业化硫酸钠产品存在储、运、销的消纳困难。一是市场供需存在地域性的不平衡,宁正矿区所在西北地区周边硫酸钠需求端较弱。二是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硫酸钠产能产量提升,西北地区消纳能力有限,经济效益较差。基于硫酸钠、碳酸氢铵复分解反应生成碳酸钠和硫酸铵是目前硫酸钠资源化较为理想的方向。研究探索高效利用硫酸钠进行转化生产碳酸钠和硫酸铵的方法,不仅能够解决硫酸钠堆存和消化压力,还能进一步提高宁正矿区矿井水零排放项目的经济效益,助力矿井水处理甚至煤化工等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的发展。

本项目围绕高矿化度矿井水蒸发结晶副产硫酸钠资源化生产碳酸钠开展研究,针对新庄煤矿、核桃峪煤矿浓盐水零排放终端产生副产的盐硫酸钠消纳能力有限、经济效益较差的问题,通过小试试验、中试试验探索硫酸钠工业化生产碳酸钠可行性,为后续硫酸钠资源化利用探明方向。项目研究内容包括:以新庄煤矿硫酸钠结晶盐为试验对象,1)通过反应条件对比试验确定复分解反应制备碳酸钠最优工艺参数;2)通过分析矿井水副产硫酸钠中的杂质成分,研究杂质对复分解反应及产品品质的影响,解决杂质对该工艺的干扰;3)通过研究冷冻结晶温度下硫酸钠结晶动力学特性,开发适用于该体系的硫酸钠冷冻结晶器,延长冷冻结晶器连续运行周期;4)研究碳酸氢钠焙烧及反应脱气生成二氧化碳的吸收、回用技术;5)开展硫酸钠转化碳酸钠中试(规模拟为100 kg/h),优化形成一套完整的生产工艺包。

2.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炭技术公司矿井浓盐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制碱小试及中试试验研究,项目所在地区为甘肃省庆阳市,项目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主要采购内容包括:

(一)矿井浓盐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制碱小试试验研究

(1)硫酸钠、碳酸氢铵复分解反应条件优化技术研究:以副产硫酸钠为原料开展转化试验,形成最佳反应原料配比、最佳反应温度、最适反应时间等复分解反应的最优条件参数。(2)矿井高盐浓水复杂体系下水盐体系相图构建及影响杂质的处理方法研究:构建反应体系在不同温度下的Na+、Np+//HCO3-、SO42--pO水盐体系相图,为反应母液中不同盐的分离提供技术依据;研究副产硫酸钠中的杂质成分及浓度(包括Cl-/NO3-/COD等)对复分解反应参数、产品结晶工艺及产品纯度、白度的影响,确定相应的解决方案。(3)延长硫酸钠冷冻结晶连续操作周期的技术研究:基于水盐体系相图,探究冷冻温度条件下硫酸钠、硫酸铵在反应母液体系中溶解度的变化规律;研究硫酸钠、硫酸铵体系下硫酸钠的过饱和、介稳区特性,探索冷冻结晶操作单元运行最佳参数,为开发适用于该体系、连续运行时间长的硫酸钠冷冻结晶器提供基础数据。(4)碳酸氢钠煅烧制碱及反应脱气过程中CO2吸收与回用技术研究:研究不同碱液浓度、操作温度对CO2吸收效率的影响;研究吹脱气中CO2的含量对吸收效率的影响,为反应吹脱风量的设定提供依据;研究CO2吸收液的回收方法,确定回收操作参数。

(二)矿井浓盐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制碱中试试验研究

以新庄煤矿浓盐水零排放工程副产硫酸钠为原料,选择在各项配套条件成熟的运营项目厂区设计并建设硫酸钠转化碳酸钠中试项目(规模至少为硫酸钠100 kg/h),充分考虑环保、应急措施,通过至少3个月的试验,验证该技术工程化的可行性,确定合适的设备材质和型号,确定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形成一套完整的工艺包。

2.3项目需达成的最终成果

(1)通过小试、中试形成矿井高盐浓水复杂体系下转化率高、纯度合格、能耗较低、流程简单、稳定运行的硫酸钠制碱反应工业化工艺包,克服杂盐成分干扰,细化工艺技术参数,为后续硫酸钠制碱工业化、提高矿井水零排放项目的经济效益提供技术支撑。

(2)中试硫酸钠生产碳酸钠的转化率>90%(转化率以生成产品中碳酸钠的量中的钠元素物质的量与硫酸钠投料中钠元素物质的量的比值确定),并通过第三方检测。

(3)中试试验碳酸钠产品满足《GB/T 210-2022》工业碳酸钠技术指标中Ⅱ型合格品要求。中试试验硫酸铵产品满足《GB/T 535-2020》肥料级硫酸铵技术指标Ⅰ型产品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有CMA和CNAS认证的单位检测。

(4)提出碳酸氢钠煅烧制碱碳减排工艺路线。研究不同碱液浓度、操作温度对CO2吸收效率的影响;研究吹脱气中CO2的含量对吸收效率的影响,为反应吹脱风量的设定提供依据。

(5)结合硫酸钠的结晶习性,探索形成冷冻结晶操作单元运行最佳参数。研究硫酸钠、硫酸铵体系下硫酸钠的过饱和、介稳区特性,探索延长冷冻结晶器连续操作周期的关键技术,为开发适用于该体系、连续运行时间长的硫酸钠冷冻结晶器提供基础数据。提供硫酸钠冷冻结晶器的技术说明书及机械加工图纸(需满足机械设备加工要求)。

(6)编写《矿井浓盐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制碱小试试验研究报告》《矿井浓盐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制碱中试试验研究报告》,形成《矿井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转化碳酸钠关键技术综合研究报告》。

(7)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项,受理发明专利4项,所授权和受理的发明专利撰写内容需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点相关,且上述专利不得重复;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核心期刊或以上),论文标注“受华能集团总部科技项目‘HNKJ24-p5矿井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转化碳酸钠关键技术研究’资助”。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均为招标人。

(8)总结项目研究内容及成果,申报国家能源局、工信部或华能集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创新奖项。

(9)提交项目完整的原始、过程与结果数据、资料、记录等以及其它委托人所要求的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资料、信息。

规模:以宁正矿区新庄煤矿、核桃峪煤矿为研究对象,以新庄煤矿硫酸钠结晶盐为试验对象,开展矿井浓盐水零排放副产硫酸钠制碱小试及中试试验研究,形成硫酸钠制碱工艺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有2项高盐废水结晶零排放或分盐资源化利用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化学工程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个人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 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或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高盐废水结晶零排放或分盐资源化利用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业绩合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须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少三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入为投标单位职工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项目验收材料或中期报告等证明项目进度的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③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扫描件内,须能体现其为业绩合同的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或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验收证明、用户证明、委任书等佐证材料,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无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9:00起至2025年5月9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