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既有构筑物检测鉴定评估招标公告

2025-04-3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均包含在现有的构筑物上增加工艺设备、管道等设施的建设内容。按照国家标准《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的强制性条文要求,上述建设内容需按对涉及到的原有框架结构进行可靠性鉴定或安全性评估,以支持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并明确构筑物改造内容。

2.2招标范围: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既有构筑物检测鉴定评估。

2.3标段划分:

标段1: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既有构筑物检测鉴定评估

(1)现有芳烃装置中的评估对象:管架F改造部分、管架C改造部分、4个框架(8SS1、5SS1、6SS1、7SS1);

(2)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中的评估对象:构-3、构-4、装置管架(架-9~架-13、架-15~架-22)、压缩机厂房和热油泵房的钢结构;

(3)系统配套部分的评估对象:J9Y-1至J9Y-63,共63榀管架。

标段2: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既有构筑物检测鉴定评估

化工部区域评估对象(1)管廊管架1000~1144#管架,共144个管架;(2)电气桥架:100个;(3)储罐基础:10个。 

两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得。

2.4服务要求/标准: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既有构筑物检测鉴定评估。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既有构筑物检测鉴定评估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料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取得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资料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3.1.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资料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3.1.4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证书),其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包括建筑结构领域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及结构抗震性能评价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资料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个建(构)筑物检测鉴定类合同业绩,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人员须满足本项目需求。

资料提供形式:(1)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带有姓名的合同或业主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加盖业主单位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2)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料提供形式:网站截图。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3.4.2 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

3.5.人员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5.2外来服务商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必须取得乌石化公司外来服务商管理人员HSE培训合格证,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有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则出具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无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则出具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7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  (北京时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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