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社康肺功能仪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SZ

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社康肺功能仪项目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13时3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85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投标;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23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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