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空军军医大学南区双电源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30

我校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区双电源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本工程为南区双电源改造项目,包含:配电装置、电缆敷设、电缆试验等。

3.2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3.3招标项目最高限价:3170900.00元。

3.4计划工期:60天。

3.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图纸所有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移交使用。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6.1投标人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能常驻现场负责组织施工。

6.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4其他要求:中标后负责地方相关部门输送电手续办理、验收,确保工程竣工后顺利验收通过并及时完成送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投标申请报名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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