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咽喉头颈外科4k内窥镜影像系统项目公告
2025-04-301.2项目编号:070
1.3招标人:航空总医院
1.4(登录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100%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2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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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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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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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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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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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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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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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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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头颈外科4k内窥镜影像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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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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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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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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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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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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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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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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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其他要求:1.如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1)如所投产品为国产设备:a)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b)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起到2025年5月12日下午16:00时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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