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海南省海域海岛2025年无人机遥感巡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海域海岛2025年无人机遥感巡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41.3万元

最高限价:¥41.3万元

用途: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工作需要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航空摄影乙级或以上资质,非本省投标人须具有海南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海南省省外测绘单位验证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 (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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