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8年大功率UPS设备入围选型项目包件二:国外品牌征集供应商公告

2025-04-3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2028年大功率UPS设备入围选型项目-包件二:国外品牌

2、采购内容及范围:

为满足交通银行集团对UPS的需求,拟对国外品牌大功率UPS入围选型项目进行框架采购,包括:500KVA模块机;600KVA模块机;500KVA类模块、高频塔式机;600KVA类模块、高频塔式机;配套电缆。

本项目最终将选定不超过2家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供应商数量的N-1,当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本项目将重新采购)。

供应商须为所报整机货物的原厂商。若供应商入围后,因销售政策或管理要求等原因不能直接向采购人供货/结算/服务,则供应商须在响应时针对本项目指定1家代理商。

入围供应商将获得在合同期限内采购人指定的供货资格。但采购人不承诺在合同期限内授予其实际采购订单,也不承诺授予其采购数量和总金额。入围供应商及代理商(若有)不能拒绝采购人的任何供货订单,否则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合同期限:首次合同期限一年,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适用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涵盖总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含交银金科)及村镇银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含交银金科)及村镇银行使用本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协议内产品。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公开征集规则

(登录后查看)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4) 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5) 供应商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7)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报名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公开征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特别要求:

(1) 供应商须为所报整机货物的原厂商(提供原厂商声明)。

(2) 供应商所报整机货物(同品牌可不同型号,设备功率不低于500KVA)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金融机构或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或《财富》中国500强机构或中央企业中同一机构具有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下合计不少于10台的销售案例(详见有效案例说明)。

(3) 供应商须承诺对所报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提供承诺函)。

(4)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保证本次入围选型设备的长期供货和按时供货,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提供承诺函)。

(5) 供应商入围并与采购人签署采购框架协议且在采购人和/或采购人下属分行及支行(以下均统称为“采购人”,具体视情况而定)产生具体采购需求并履行相关程序(若需)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直接供货/结算/服务;若供应商入围后,因销售政策或管理要求等原因不能直接向采购人供货/结算/服务,则供应商须在响应时针对本项目指定1家代理商(代理商只能作为供应商的代理,不得同时作为其他供应商的代理商)。

此外,供应商须于响应时书面承诺:当代理商出现供货风险、商务风险而无法供货/结算/服务时,由供应商供货/结算/服务(提供承诺函)。

同时,供应商还须提供代理商的以下证明材料:

(A)供应商对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供应商须在授权函中书面承诺:(a)其对代理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供应商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b)其对代理商履行与采购人间签署的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即视同供应商系采购合同项下的一方,与代理商共同连带向采购人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c)保证促使代理商签署附件所示的《保密协议》。

(B)代理商自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金融机构或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或《财富》中国500强机构或中央企业中同一机构具有所报整机同类产品(即UPS设备)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下合计不少于10台的销售案例(详见有效案例说明)。

(6) 供应商不能同时响应《2025-2028年大功率UPS设备入围选型项目》的“包件一:国内品牌(含港、澳、台)”及“包件二:国外品牌”两个包件。

注:

1. 有效案例说明:

(1) 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指:中国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 《财富》中国500强机构参照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

(3) 中央企业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央企名录。

(4) “同一机构”说明:

(4.1) 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同一运营商及其下属分公司或持股50%及以上的下一级子公司均属“同一机构”的范畴,同一机构下相关单位符合要求的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项下所有相关产品销售量可合计。

(4.2) 国内金融机构或《财富》中国500强机构或中央企业三类机构:同一单位总行/总部及其下属省级/一级分行,或分公司,或持股50%及以上的下一级子公司均属“同一机构”的范畴,同一机构下相关单位符合要求的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项下所有相关产品销售量可合计。

(5) 案例证明材料: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上述单位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总价合同需体现设备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上述单位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或采购合同复印件(体现设备数量)。

2. 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指定代理商向采购人及交银集团供货/结算/服务的,上述条款中“一般要求”第1至6条,及“特别要求”第4条同时适用于代理商,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

四、报名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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