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2025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2025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最高限价1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1 个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服务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鲁财采〔2021〕7 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3〕12 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 2025年05月08日0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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