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监狱(江西西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性谈判公告
2025-04-30项目编号:NCYC-ZX-2
项目名称:洪城监狱(江西西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单位)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洪城监狱(江西西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
NCYC-ZX-202504022 |
2025年度日常水电维修材料 |
1批 |
450000.00 |
详见竞谈文件 |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c)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6 日至2025年5 月8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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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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