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一号炉浇注料修复及炉内管路喷砂清焦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30
一、招标条件

本 一号炉浇注料修复及炉内管路喷砂清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一号炉为350T/D垃圾焚烧炉,一号炉一烟道上部水冷壁墙体、推料器上部顶棚、干燥段侧墙、空冷墙、后拱、竖井、二三烟道落渣口、集箱、落差墙、膨胀节等处浇注料脱落和耐火砖变形、起鼓,现需要有相关经验的专业队伍对炉内浇注料和耐火砖修补和炉内管路喷砂清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号炉浇注料修复及炉内管路喷砂清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2939)一号炉浇注料修复及炉内管路喷砂清焦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3、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出具的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 --- 2025年05月0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2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