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雄安轨道快线有限责任公司轨道快线(160-200km/h)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30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雄安轨道快线包括雄安新区规划“一主三支”轨道交通快线,其中“一主”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三支”分别为徐水支线、白沟支线和霸州支线,主要提供新区与周边城镇及主要枢纽、起步区与外围组团间的快速联系服务,支撑新区东西向城镇发展走廊,实现新区与保定、徐水、白沟、霸州等周边城镇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快速直达联系。快线网总规模183.8公里,其中新区范围88.3公里,起步区范围32.2公里。

其中,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京雄快线)项目一期南起雄安新区启动区雄安航站楼站,向北经固安、霸州、永清后与北京大兴机场线衔接。线路全长约86.26km,线路高架段最高运行速度200km/h,地下段最高运行速度160km/h,采用市域D型车,CBTC信号系统,AC25KV供电。

编制轨道快线(160-200km/h)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依托项目主要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京雄快线)项目。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资料研究:分析研究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梳理目前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之间差异;

②实地调研:选取类似项目开展轨道快线施工质量验收情况调研,总结各地轨道交通(城市轨道或铁路)施工质量验收成熟做法及经验教训,提出轨道快线施工质量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可行解决思路建议;

③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制定标准起草工作方案,按照国家标准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起草标准和标准编制说明;根据采购人、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标准的专家审查和社会意见征求工作,对专家和社会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和处理;

④编写在编制标准文件过程中涉及的专家审查和发布等工作全过程中的文本文件;

⑤协助采购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完成地方标准发布等工作;

⑥协助采购人与线路所经地区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标准适用性宣贯等工作。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雄安新区轨道快线(160-200km/h)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地方标准发布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应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编制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14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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