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镇巴县城至长岭镇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广告标牌询价采购公告

2025-05-03
1.询价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镇巴县城至长岭镇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部因工程施工需要,项目需要采购广告标牌一批,该批广告标牌用于项目视觉识别标准化要求。本次广告标牌采购按照公司采购方案批复意见采用公开询价的采购方式进行,报价人须按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2.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镇巴县城至长岭镇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标段项目位于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工程类型为道路改建工程,线路长度 22.825 公里,合同工期540日历天,合同金额9655.79万元。镇巴至长岭段改扩建工程,为镇巴县实现区域路网互联互通,提升了区域路网运行效率,为当地百姓出行提供便利。

工程主要施工内容:路基挖方32.459万m3,填方3.023万m3,涵洞72道,桥梁6座,混凝2.527万m3,钢筋604.538T。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既有道路畅通运行,交通导改难度较大,施工安全风险大,施工效率低。全线共计6座桥梁,新建3座,拆除新建2座,拆除上部重建1处,体量小,桥梁角度共4种类型(60°、75°、90°120°),16米空心板76片、20米箱梁9片,梁板预制投入大。小型结构物分布分散、单位断面工程量较小,全线共计72处涵洞,需半幅施工,施工组织协调管理难度大,施工效率低,工期影响较大。路基土石方工程8处段落边坡施工难度大,线路仅加宽2米,山体土石方工程量较小,不易施工,最大高度约29.9米、最低高度约15米。

3.询价编号及询价内容

3.1询价招标编号:FA0

3.2询价采购内容: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广告标牌,具体交货地点、交货期、结算方式等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技术指标

备注

1

安全标志牌

方管+铁皮+
车贴/喷绘

平方米

1200.00

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镇长公路改建项目及项目沿线及周边合理范围内

2025年5月

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2

道路警示牌

3m高 圆形铝牌/三角铝牌+晶彩格反光+单立柱

150.00

 

3

安全警示牌

太阳能导向指示灯(LED+反光)

200.00

 

4

广角镜

80cm

100.00

 

5

广角镜

100cm

100.00

 

6

彩旗

带底座,3米高 道旗 带印字

500.00

 

7

三防布

宣传条幅 70cm宽

500.00

 

8

安全帽

国标 带印字

650.00

 

9

反光背心

国标 带印字

650.00

 

10

安全袖章

/

100.00

 

11

辅助标志牌

安全宣传手册

600.00

 

12

辅助标志牌

车贴

平方米

1000.00

 

13

辅助标志牌

PVC板 广告标牌

平方米

200.00

 

14

辅助标志牌

亚克力背打平板 岗位职责牌等

平方米

200.00

 

1.数量说明:询价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询价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2.定价机制: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安装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3.税票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材料运输不单独开票,不接受运输发票),投标人、合同签订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需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否则按违约处罚。

4.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6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照双方核对确认商品数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按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60日内支付至当期货款的60%,90日内支付至当期货款的97%,每期结算扣除当期结算含税金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材料供应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

5.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以6个月为限)等方式支付的,票据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付款时,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6、验收方式:以甲方现场计数、测量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7、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因投标人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4.技术指标:

4.1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4.3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在甲方或业主同意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试验,材料到场后验收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在材料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4.5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5.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5.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销商、代理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4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5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登录后查看)

7.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5月3日14时00分至5月7日14时00分/)下载电子版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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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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