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周口燃机应急能力评估及备案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

2025-05-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国电投周口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代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国电投周口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周口项城市产业集聚区天安大道东段369号。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周口燃机应急能力评估及备案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监能安全[2020]157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66 号)、《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完成公司“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

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电子税务局年度财务报表;
3.应答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应答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名称)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

不再澄清)

1.应答人应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应答人应具有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至少5 项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证明和完工证明)。

3.项目拟派遣人员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评估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 名);应具有国家能源局河南能监办电力应急专家库专家不少于3 名(提供社保证明或聘用证明)、红十字救护员资格不少于1 名(提供社保证明或聘用证明)、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1 名(提供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特别说明
1.采购人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应答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发售采购文件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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