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五批集中招标(15-5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扬、黄丰、大河家电站消防维保)招标公告

2025-05-05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诚扬水电有限公司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项目业主采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康扬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康杨镇,距离西宁市约100 公里;黄丰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村,距离西宁市约160 公里;大河家电站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赵木川村,距离西宁市约180 公里。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康扬、黄丰、大河家电站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消防工程维护服务的期限为三年,自2025 年6 月28 日起到2028 年6 月28日止。

2.2 招标范围
2.2.1 公司现有消防控制室三个(大河家电站、黄丰电站、康扬电站),含3 台消防自动报警控制主机,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气体灭火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感烟器报警器、雨喷淋系统等三电站现有设计分布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2 各项检查和测试工作完成后,不论是月检、季检或是年检,均应填写好对应的检测记录表格一式三份,双方签名盖章确认,并各自保留一份作存档备查。

2.2.3 维保单位每年12 月,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年度检测、提交年度维修保养总结

报告。

2.2.4 维保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分别在大河家、黄丰及康扬电站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备案,完善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维保企业。

2

备案。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资格证、维保人员具有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5)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水电站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6)投标人近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5 月4 日至2025 年5 月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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