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大桥局五公司燕矶长江大桥YJTJ-2项目防雷及航空障碍灯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5-05 18:00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燕矶长江大桥是规划的鄂黄第二城市过江通道,上距鄂黄长江大桥约6km,下距鄂东长江大桥约23km。燕矶长江大桥YJTJ-2标,即K14+000~K17+385,线路总长3.385km。包含1座主塔墩、主缆及主桥钢桁梁、锚碇;2.56km双层公路合建段北引桥;下层快速路与黄州大道互通匝道工程等。

二、招标范围及工程量
1、招标范围:燕矶长江大桥防雷及航空障碍灯系统(不含接地干线、引下线,等电位连接线,接地端子)采购、安装、检测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1)投标人作业人员、机具进出场;(2)投标人提供所需的防雷及航空障碍灯器材成品,保证器材质量;(3)承担防雷及航空障碍灯工程的现场勘测和安装工作;(4)投标人按照施工图施工,施工质量及器材要求必须符合图纸技术要求,并按照要求编制相关施工方案;(5)投标人承担防雷及航空障碍灯工程的交付验收工作,本工程完工后7日内,通知招标人及项目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监测,并形成书记录;(6)作业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安拆及文明施工工作;(7)以及本项目未明示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附属工作。

2、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

细目名称

单位

型号/材质

数量

备注

1

防雷

软铜带

40*4mm*2m

221

 

2

地级保护器

480防爆型

142

 

3

接地电阻在线检测仪

LGF-ZXD300DW

16

 

4

接闪杆

LGTQ-9000可控提前放电型

16

 

5

雷电峰值记录仪(含软件平台)

LGF-FJZ100A

2

 

6

接闪杆支撑杆

304不锈钢管φ76*6* 1000

16

 

7

不锈钢板

500*500*10mm

32

 

8

接闪带

m

φ10热镀锌圆钢

412

 

9

航空障碍灯

高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

TX-HA-01(L)A型高光强障碍灯(白光)

16

 

10

中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

8

 

11

障碍灯支架

超绝缘材质

24

 

12

航空障碍灯

航空障碍灯主线线缆

m

YJV-3*4

1200

 

13

EPS主线线缆

m

YJV-5*6

200

 

14

EPS不间断电源

380V额定功率IKVA

4

 

15

镀锌钢管

m

GG镀锌钢管

1300

 

16

金属可挠管

m

φ25

100

 

17

防雨帽

Φ50

4

 

18

一级电源SPD

LGA-M380/4/140

4

 

19

二级电源SPD

LGA-M380/4/80

4

 

本次拟选择1家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的施工方,进行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施工,各投标单位实际施工任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工程总工期合理分配,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无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停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损费用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且在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主要商务条款
1、①包含了投标人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设备、机械、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文明施工、调遣(进出场)、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二次倒运费用;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建设单位、监理等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投标人配合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②以上费用是完成工程量报价清单内容的全部偿付,招标人有权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进行调整,工程内容及数量增减不影响综合单价,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③没有列出的作业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经济内容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作为投标人必须完成的附属工作且不计价。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者索赔要求。

④招标人有偿提供水电、住宿:水费4 元/吨,电费1.5元/度(生产用水按水表用量分摊后转换成电费扣减),带空调房屋50 0元/(间*月),不带空调房屋300元/间/月。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提供的房屋范围内开展任何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投标人需要承担5000元/(次·间)的经济处罚,招标人有权责令投标人停止相关的经营活动。

2、本工程所需材料除安全防护栏杆、安全通道及平台外,其他所有材料如地级保护器、接地电阻在线检测仪、接闪杆、雷电峰值记录仪、接闪带、航空障碍灯、主线线缆、不间断电源、防雨帽、一级电源SPD、二级电源SPD、软铜带、支撑杆、不锈钢板、障碍灯支架、镀锌钢管、金属可挠管、生活用水用电、氧气、丙烷、焊条焊丝、二氧化碳、油漆、劳保用品、三级配电柜、钢丝绳均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具除现场施工所需的塔吊、吊机外,如电焊机、切割机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机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不予单独计价。

4、工程量报价清单所列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计价工程量以投标人按实际完成的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的工程数量为准。未经批准,超出部分、未经招标人签证认可及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将不予计价。

5、没有列出的作业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经济内容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作为投标人必须完成的附属工作且不计价。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者索赔要求。

6、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7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7、本工程招标人及项目公司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到合同结算总额的 97 %,剩下3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工程经项目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投标人已全面履行了质保义务的,招标人不计息返还投标人的质保金。返还质保金时,应扣除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

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投标人及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保修时间从招标人的总包工程整体正式通过项目公司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8、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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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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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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