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4-2026年度污染物监测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6
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4-2026年度污染物监测设备维保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4-2026年度污染物监测设备维保项目

2.2招标范围:

2.2.1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设备运行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控数据并稳定传输;

2.2.2在线自动监控的校准标气的更换、水质在线设备药剂的采购和更换;

2.2.3在线自动监控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和配件(包含分析仪)更换;

2.2.4在线自动监控定期校检;

2.2.5在线自动监控软件正常升级维护;

2.2.6在线自动监控运行维保记录保持。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验收相关要求。

2.5服务地点: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及人员;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运维人员要求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培训合格证书。

3.2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单位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公开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6)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到202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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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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