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3亿元非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聘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62.1项目名称: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3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聘律师事务所。
2.2项目概况:开展发行规模不超过4.3亿元(含)(最终以注册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最终以注册为准)的 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业务。
2.3服务内容:
(1)作为发行人的法律服务机构与发行人聘请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道共同分工合作完成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工作 ;
(2)根据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工作需要展开独立尽职调查 ;
(3)为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4)对主承销商编制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律师鉴证;
(5)为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及处理意见。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期债券发行成功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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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的,分所或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的唯一授权,须提供总所的执业许可证(注:总所可以一次授权或总体授权,同一个事务所的多家分所或分支机构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报告)。
3.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由代理机构上网查询后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核验)。
3.4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于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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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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