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3亿元非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06

1. 采购条件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3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已由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3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

2.2项目概况:开展发行规模不超过4.3亿元(含)(最终以注册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最终以注册为准)的 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业务。

2.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组建人员充足、结构分工合理、综合素质高,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的专业发行团队为本项目发行提供服务。(2)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发行工作计划,并对发行时间、发行期限等内容提供合理化建议。(3)负责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发行人制作全套申报材料,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沟通,以余额包销的形式承销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4)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出具相关文件。(5)负责协助发行人进行债券募集材料的定期更新以及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管理工作。(6)其他有关本次非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工作。

2.3 资金用途:用于偿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到期债务(最终以注册为准):

2.4申报期限及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的注册通知书,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备案发行。

2.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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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行(部)对投标资格的授权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为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的金融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报告)。

3.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由代理机构上网查询后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核验)。

3.4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于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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