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桶处置竞价采购公告
2025-05-06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桶处置
1.2项目编号:HP25
1.3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1.4(登录后查看)
1.5项目概况: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桶,预计年产生量300-500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必须委托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1.6项目主要内容:处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相关规定收集、转移、处置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
2、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处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相关规定收集、转移、处置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由于危险废物处置的特殊性,上述危险废物2025年预计处置300-500个,最终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竞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拥有有效营业执照;
(2)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就近原则,限山西省内企业,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相关投标标的代码(HW08,900-249-08),并符合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运输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危险废物或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合作文件(提供扫描件);
(4)近三年(2022年05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业绩(含废矿物油桶)(至少提供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竞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4、
竞价人应当于2025年05月06日12时00分至2025年05月09日12时00分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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