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合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6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即分享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5年。合同分享期和合同上限金额,两者任一先到则服务合同终止。框架合同执行结束后,本项目节能效益归招标人所有,且招标人拥有该节能项目永久使用权。如招标人不再使用该节能设备,由中标人无偿拆除所有设备并恢复原状。

(2)在杭州电信分公司自有楼宇、机房、基站等建筑物屋面,共计利用约366个局站,屋顶总面积大约20000平方米引入光伏发电能源合作服务,计划共布置安装功率为2000kWp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实际站点情况及光伏装机功率以最终勘察设计评价后下达的站点建设任务书为准)。

本项目由投标人进行投资、运营、维护,固定资产产权归属投标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光伏绿电能源按折扣价进行回购就地消纳。

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建设。光伏系统总发电量、自用发电量和上网发电量以电网公司出具的账单为准。上网部分电量收益归投标人所有。招标人提供光伏安装空间位置和并网点,按照局站实际用电需求及约定的单价向投标人采购光伏发电量并支付电费。投标人负责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包括现场勘察、方案设计、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如需)、设备采购(含安装所需支架、桥架、线缆等材料)、防水处理、安装施工与调测、电网接入备案、并网发电、绿证申请以及合同有效期内的运行维护、故障和防漏处理等,承担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所需的投资及各项支出。

……

(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投标人最高节能效益分享金额2138.76万元(含税)。

(4)续签计划:【无】。

(5)★单站工期:【指定站点在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6)质量标准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以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7)服务地点:杭州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数量【2】家,中标份额分别为第一名【60%】、第二名【40%】;

若某中标人无法完成指定站点建设工作,而另一中标人份额未执行完毕的,则招标人可将上述站点调整至另一中标人承接;如另一中标人份额已执行完毕的,则招标人可与另一中标人就上述站点进行直接采购。

(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1.3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估算金额*中标份额】。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单一制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分时电度用电价格(含税)为基准价进行折扣(ON)报价,折扣报价的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6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人员资质: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少于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对应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

注1:项目经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则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注2: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证书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2.7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一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光伏发电类项目案例业绩。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

2.8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单站工期:★指定站点在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光伏组件技术要求:★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21%。

(3)并网逆变器:★逆变器转换效率≥98%。

(4)工程安装施工要求:★现场施工前,中标单位应对光伏设备安装设计的全部屋面做一次防水处理。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的防水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拥有远程视频和运行数据监控管理平台的免费使用权不得少于25年。】

2.9  投标人需承诺:

(1)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不存在且在合作期间内也不会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发电回购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投标人需持续落实国家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按照监管要求落实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3)投标人负责申请绿色电力证书,证书所有权归甲方。证书中发电量为本光伏绿电能源项目的所有发电总电量。

(4)投标人负责申请国家相关政策补贴(补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各占50%),政策补贴明确要求由招标人申请的除外。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7日08时30分至2025年5月12日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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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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