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1、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年焚烧处理垃圾总量 21.9万吨。现已建成1条600t/d的焚烧线,配置 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
七、服务内容:负责: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化粪池、生活污水污泥池及隔油池清理服务工作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负责: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化粪池、生活污水污泥池及隔油池清理服务工作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 |
十、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文化街道文化居委会老追古村149号-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资料(2025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2个类似业绩(提供服务合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明细页、合同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参加询比;(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与采购(响应)活动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的三个自然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不存在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供应商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校评价不合格或“灰名单”; (17) 被列入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6日 到 2025年05月1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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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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