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连造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临时会议及接待用车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造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临时会议及接待用车标段)招标人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造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临时会议及接待用车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连造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临时会议及接待用车标段),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范围、服务地点、租赁周期见下表:

招标范围

需求

租赁周期

服务地点

大连造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临时会议及接待用车标段)

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大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自有车辆大于等于10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其中具备营运证的车辆不少于5辆(提供车辆营运证复印件);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至少1个,投标人须出具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内容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6日14时至2025年5月12日17时获取招标文件。

4.2标书费:6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7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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