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宝丰县中医院眩晕中心、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Z

2、项目名称:宝丰县中医院眩晕中心、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第一标段

1000000.00

1000000.00

2

2

第二标段

600000.00

6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宝丰县中医院眩晕中心、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内容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6、质保期:不低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及安装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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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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