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询价公告
2025-05-061、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
3、(登录后查看)
4、采购项目预算:551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为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响应限价 |
1 |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551000.00 |
¥551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要求:
(1)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要求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获取及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六、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将被拒绝。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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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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