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能驿站”一期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站设计服务性谈判公告

2025-05-06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GSZ

2.项目名称:“海能驿站”一期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站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按照业主的具体要求提供达到行业合格标准的设计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规划站点概况:

序号

站点名称

建设地点

可研预估金额(万元)

充电桩(万元)

充电堆主机(万元)

1

防城港货场新能源重卡超充站

防城港市

986

163

 

2

钦州港站货场新能源重卡超充站

钦州市

967

124

29

3

南宁机关大院新能源汽车超充站

南宁市

150

15.4

29

4

钦州站货场新能源汽车超充站

钦州市

350

24

29

5

合计

 

2453

326.4

87

6.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单项目):20个工作日

6.1.初步设计方案阶段:签订合同并现场踏勘、核验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6.2.效果图设计阶段:招标人组织讨论并通过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

6.3.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组织会议讨论且中标人获得供电部门出具的供电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

6.4.竣工图设计阶段:项目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以来(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项目设计案例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18点00分前。

2.采购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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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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