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食堂服务及修配厂餐饮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20

2.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及修配厂餐饮配送项目

3.标段划分:

标段

标段项目名称

标段项目编号

一标段

食堂服务项目

LY202504-017(1)

二标段

修配厂餐饮配送项目

LY202504-017(2)

4.预算金额:130.43万元(其中一标段:91.0100万元(注:食堂周一至周五就餐人数为132人,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就餐人数为:107人(2026年法定节假日以国家发布时间计算));二标段:39.4200万元(注:就餐人数54人))。

5.最高限价:一标段:总价91.0100万元;单价每人每天早餐5元、午餐15元 。二标段:总价39.4200万元;单价每人每天早餐5元、午餐15元计算。

6.采购需求:一标段:食堂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二标段:修配厂餐饮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供应商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供应商所投所有标段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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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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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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