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E-4、F2地块外墙涂料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6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E-4、F2地块外墙涂料施工工程。
2.项目编号:HNTZ2(登录后查看)
3.工程概况:E-4地块:总建筑面积201372.0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6101.1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7622.35平方米,商业面积2768.39平方米,配套面积3681.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270.94平方米。F-2地块:总建筑面积62043.6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1911.9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3232.15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为4867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31.68平方米。
4.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台路与广电南路交叉口。
5.工期:60日历天/标段。
6.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7.招标范围: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共计三个标段。
一标段:E-4地块1.2.6.7号楼商业配套、开闭所、配电房外墙涂料;
二标段:E-4地块3.4.5号楼商业配套、开闭所、配电房外墙涂料;
三标段:F-2地块外墙涂料供货、施工、验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分别查询各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按标段顺序依次评审,若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其为剩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3日9:0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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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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