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培训机构提供培训业务项目公告

2025-05-06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培训机构提供培训业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428674、SXMTZB2503F-470(F)),已由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以金驹电财字【2025】1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公司发展和业务需求,需要不断地为各业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知识结构更新和业务能力提升等的培训,本着专业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现寻求一家资质深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以满足公司各类需外聘教师进行培训的业务需求。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培训机构提供培训业务:

标段(包)内容: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培训机构提供培训业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一年内,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履行的培训项目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

2.4服务地点: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培训机构提供培训业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培训业务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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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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