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宁市智能消防信息化建设(综合楼软装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宁市智能消防信息化建设(综合楼软装货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8.129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最高限价(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空调设备

1520321.1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

直饮水机、洗衣设备、熨斗设备

270500.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

厨房设备

237932.4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

家具

2552539.3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7日  至 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