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55 万千瓦项目已由通辽市行政市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通行审批【202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
2.2规模:科左中旗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批 55 万千瓦项目(风电工程),拟新建 200MW风电,配置82.5MW/165MWh储能,安装20台8.34MW和4台8.3MW 机组,同期新建一座220kV 升压站。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每台风机配置一台变压器)将风机电压升至35kV 电压等级,经8 回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最终以1 回220kV 线路接入珠日河500 千伏变电站。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进风电场道路、进升压站道路、检修道路、储能等工程。
2.3计划工期: 2025年5月30日-2025年11月1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4采购范围:
2.4.1升压站
(1)升压站站内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含储能)土建、装饰装修、暖通、消防、构架采购安装、站区绿化、给排水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站区安防、升压站安健环施工及附属工程等;
(2)升压站站内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一次设备、二次设备、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的卸货、二次转运、保管及现场成品保护、安装及调试、防雷接地、升压站机电设备安装、接线、电气调试、电气试验(包含涉网试验)、试运行;
(3)升压站全部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备用电源(永临结合)、进站道路等附属工程;
(4)附属工程:升压站永久供水工程;各类系统监测、监控、网络、人脸识别、门禁、道闸、围墙、球场、管、沟、绿化、花池、路灯、大门、污水处理、停车位、标识牌、宣传栏等。
(5)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防雷接地、安全、节能、职业病、电能质量监测等专项验收;
2.4.2其他
(1)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工程量清单表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标段所必须的实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购买保险、资料整编、竣工归档等)及除甲供设备及材料外所有材料的采购均由响应人负责。
(2)试验检测:负责材料常规检验、工器具和设备材料特殊检验试验费(包括原材、半成品检验、设备检验、工器具检验、锚栓抽检、电缆取样抽检等项目涉及的所有自检项目和委托检验项目),检验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检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试验检测单位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检查验收等,并承担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协调费用;
(3)征租地:永久征地工作由采购人负责,永久征地范围为:升压站、进站道路,永久征地补偿款由采购人支付,响应人负责永久征地协调和地上附着物等清障工作,并承担清障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响应人负责临时征地工作,临时征地范围包括不限于:进站道路两侧、设备临时存放场地等为满足本标段全部施工所需要的临时征地区域,所发生的临时征地补偿款全部由响应人承担。响应人方负责以上区域内的临时占用草原、临时占用林地、临时占用土地和林木采伐证等手续办理工作,手续办理费用全部由响应人负责,所需缴纳的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复垦保证金和复垦报告编制费等全部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响应人负责土地所属乡镇苏木、嘎查村的协调工作,协调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负责临时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用地测量、植被恢复及复垦、地上附着物、临时建构筑物、坟墓、网围栏、地下管线、电力设施及线路、电缆、光缆等的拆除、安装、迁移、保护和协调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负责施工范围内道路、吊装平台的日常维护、洒水降尘、堆土苫盖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响应人负责本标段施工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和清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负责各项施工手续办理工作,包括施工许可证、消防备案、防雷接地备案等全部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负责穿越(跨越)道路、铁路、桥涵、电力设施、通讯线路、道口、沟渠、河道等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负责场内各类标识标志拆除、恢复及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负责入场道路所需的全部道路通行权和在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涉路工程行政许可证,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负责升压站接地网施工、测试等工作;负责升压站调试、试验、并网、试运行(风机240小时试运行、调相机168小时试运行);负责完成档案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6)负责10kV农网线路的手续办理、征地、设计、施工(包括跨路、跨线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及试验(含箱式变压器周边设置围栏)、管理和维修等工作;工程结束后,10kV农网线路的所有权及满足生产运营期使用的线路设施和箱式变压器移交至建设单位,相关全部费用由响应人承担。
(7)负责日常办公网络专线(网络专线带宽应满足业主要求)的手续办理、征地、施工(包括跨路、跨线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管理和维修等工作,相关全部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工程结束后,无偿移交至建设单位。
(8)负责甲供设备以外的设备采购。其中本标段所使用的1kV及以上电缆终端接头、延长管、中间接头全部采用国际一线品牌,质保期不少于10年,质保期内因电缆终端接头、延长管、中间接头质量原因造成的电量损失、电网公司考核及施工费用全部由响应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9)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卸车、清洁、保管、保养及检测验收;负责设备临时存放及二次倒运;负责临时存放场地的征租、修整及植被恢复等,相关全部费用由响应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0)负责依据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完成升压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获得转序通知书,并承担会务及协调等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1)负责升压站的并网调试工作;电气设备保护定值的计算和评审(含送电使用的临时定值)、整定定值计算方案备案;负责完成升压站电气设备各项试验,取得并网所需的全部试验报告,通过电网公司验收,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办理电力质量监督(包含对侧间隔改造)、地方质量监督及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取证等当地电网并网需求的一切工作。
(12)负责并网验收工作,配合采购人提报并网申请,组织电网公司、电科院等单位参加并网验收,并负责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并网验收的复验工作,取得并网批复等全部文件,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3)负责协调地调(通辽)、省调(蒙东电网)、东北网调等相关各部门(通讯、继电保护等部门),完成项目并网前的各项准备和相关资料提报工作,通过相关验收,并承担全部费用。
(14)响应人负责配合完成等保测评工作、网络安全加固工作、网络安全审查材料组卷及评审等工作。
(15)负责取得项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等全部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6)负责升压站的安全设施验收及备案(含三同时)、职业卫生验收及备案(含三同时)、防雷接地验收及备案、节能评估验收及备案、档案验收等工作;负责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局等)联合验收,取得批复文件,并承担全部费用;负责升压站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7)配合完成升压站从建设期到运营期全阶段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工地、智慧运营系统建设、智慧化场站建设等。配合智慧工地网络及平台建设,完成智能管控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摄像头数据上传,实现全场区自组网覆盖功能。
(18)负责配合将升压站所有运行数据传送到生产运营中心(包括通辽生产运营中心、呼和浩特生产运营中心、维检中心等,同时上传国家电投公司远程数据中台及集团态势感知平台),负责配合协调相关厂家数据接入,承担1年运营商专线租赁费用及相关全部费用。
(19)响应人根据现场地质条件,负责升压站施工降水及相关专项方案编制,并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0)负责主变压器和中性点接地成套装置安装、试验及调试等工作;负责220kV构架及附件采购、安装、试验及调试等工作(含出线端构架);负责无功补偿系统设备安装、试验及调试;负责升压站GIS系统、站用变、电气二次及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试验、整体调试。
(21)负责升压站主变、高低压开关柜、电气二次及综合自动化系统、无功补偿系统、GIS系统、站用变和一体化电源系统之间的1kV以下(不含1kV)电缆采购、连接施工和1kV及以上电缆连接施工,负责以上设备之间控制电缆和通信电缆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临时工程:办公生活营区、加工厂、施工供水、场内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含临时用地费用、恢复费用、青苗补偿等)、甲供设备及材料堆场建设(含场地租赁、青赔、整平施工、水电接入、值班房采购安装等)、施工期看护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23)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
(24)负责项目移交生产前升压站道路清雪工作,保证道路畅通。
(25)负责取得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6)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征地配合工作、竣工验收、满足业主及电网公司验收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土建单位工程优良率≥95%,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98%,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率100%,一次性通过各项专项验收。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
2.6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7 成交人数量:1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备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
3.1.2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项目经理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5 月 6日至2025 年 5 月 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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