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榆树市二道河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6
项目名称:榆树市二道河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地点:榆树市新立镇康甲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60.7042万元

项目概况:水毁修复工程治理范围长度200米,分3段,其中左岸1段总长100米,右岸2段总长100米,均采用雷诺护垫护砌。

采购需求:新建水毁护岸200米(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5月31日之前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l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其他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团队所有相关人员近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5年5 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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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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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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