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江南春天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61、项目编号:JS(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泾县江南春天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①住宅物业服务费:高层0.88元/㎡/月,多层0.52/㎡/月,电梯运行维护收费标准为0.30元/㎡/月;②商业物业服务费为:0.6元/㎡/月
5、最高限价:①住宅物业服务费:高层0.88元/㎡/月,多层0.52/㎡/月,电梯运行维护收费标准为0.30元/㎡/月;②商业物业服务费为:0.6元/㎡/月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泾县江南春天二期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总建筑面积145002.89㎡,住宅面积119627.33㎡,商业面积6835.56㎡,配套服务用房面积2813.3㎡,户数:1228户,高层面积:48664.87㎡,多层面积:65273.47㎡,商业面积:7319.76㎡。合同签订期限范围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垃圾清运、小区保洁、秩序维护、车辆管理、绿化养护、公共部位(电梯、楼梯等区域)保洁管理、所有移交后的设备、设施运维管理、文明创建、防汛排涝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自负盈亏,采购人后期不支付任何费用。
7、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三年,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服务期满后,经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综合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②、供应商注册地为泾县范围内的物业企业或在泾县有物业服务项目的外地物业企业或在泾县设有分公司的外地物业企业须提供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其他外地物业企业提供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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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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