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图则03-16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采购公告
2025-05-061 | 项目名称: | [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3-16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 | ||||||
2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新湖街道圳美村南侧,建设内容包括2栋安置房25648平方米、配套商业1500平方米、幼儿园22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9299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50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工程等。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方案设计深度和项目现状要求)相关资料收集与交通调查、现状周边道路交通运行分析、对项目建筑的各类交通生成量及其流线进行预测和分析、对建筑设计方案中的交通组织方案(含道路开口)进行分析评估、研究分析本项目对周边交通产生的影响、提出减轻项目对周边交通影响所需的交通改善措施、组织专家评审会并按照专家意见深化、修改方案(合同价已含专家费用)等。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5-07 9:00至2025-05-09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50000元 | |||||
7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
8 | 结算方式: |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及课题研究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指引的通知》(深交〔2012〕498号)交通影响评价收费指导标准,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收费=收费基价×难度调整系数1.0×区域调整系数1.0,计费面积依据该项目概算批复的建筑总面积,最高限价9.8万元。 | ||||||
9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10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登录后查看) | ||||||
12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登录后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 | ||||
1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