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4年度工程环评验收采购公告

2025-05-06
1.采购条件

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4年度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4年度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武发改复〔2024〕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区级财政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环评验收的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CZW(登录后查看)

2.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4年度工程环评验收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4年度工程位于常州市武进区竺山湖,清淤总面积约529.12万平方米。主要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和气动吸泥泵清淤船进行生态清淤,计划清除附着在湖床硬性基底上部的密度在1.1-1.7克/立方厘米的表层浮泥、流泥、淤泥和浅层淤泥质粘土,清淤量共计200.07万立方米。批复总投资人民币34872.14万元。

2.4预算金额:15万元整

2.5最高限价:15万元整

2.6采购需求: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4年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技术服务。

2.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评验收备案文件取得之日止。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确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到2025年5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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