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货物项目(2025年第7批)招标公告

2025-05-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货物项目(2025年第7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高频电刀(内镜电切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高频电刀(内镜电切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4k超高清腹腔镜摄像头):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医用内窥镜

4k超高清腹腔镜摄像头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3(麻醉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4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麻醉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42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4(麻醉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麻醉系统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频电刀(内镜电切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是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4k超高清腹腔镜摄像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是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麻醉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是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4(麻醉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是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频电刀(内镜电切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4k超高清腹腔镜摄像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3(麻醉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4(麻醉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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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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